关于对各级各类项目应结未结清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0 点击数量:

校属各单位:

针对前期科研处对各级各类项目结题清理的工作,按照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未能按时完成结项手续,将以“撤项”处理,并追回相应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包含校级项目在内的任何级别纵向项目。现将撤项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并督促其他在研项目按时顺利结项。

联系人:黄琼俭

联系电话:61879308

科研处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