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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针对前期科研处对各级各类项目结题清理的工作,按照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未能按时完成结项手续,将以“撤项”处理,并追回相应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包含校级项目在内的任何级别纵向项目。现将撤项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并督促其他在研项目按时顺利结项。
联系人:黄琼俭
联系电话:61879308
科研处
2022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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