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职能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6 点击数量:

科研处(产教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制定学院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实施计划。

2.制订与实施学院科技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3.定期检查、总结学院科技工作计划实施情况。

4.负责与上级部门、兄弟院校、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产学合作关系和运行管理。

5.负责与各学会、协会的联络与信息交流工作。

6.负责对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在学院的发布工作。

7.负责学院对外科技开发项目洽谈及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和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和协调学院内科技开发项目和外单位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及实施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和专利的立项、评审及申报、推广应用及其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0.负责学院科技项目经费的审核、运行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学院科技活动、科技讲座和科技培训。

12.负责学院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和统计工作。

13、负责学院教职工科技考核标准的制订与考核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