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阅读量:相关链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渝科局发〔202152号)有关规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9139时至101518时。

      二、征集范围

      项目申报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且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属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

      2.202011日至1231日期间,首次来渝工作或取得博士学位继续留渝工作时未超过40周岁,且已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属外籍人员,应已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3.在一线从事科研工作(不含专职科研管理人员)。

      4.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定向资助(不含竞争性项目)或市级人才专项资金支持。

      三、项目类别

      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人员根据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自主选择。

      四、项目数量及科研经费

      符合条件的博士每人可申报1项(不纳入市级科技项目限项管理范围),科研经费为10万元。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宣传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必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未申报的人员,科研处将按流程报人事处处理。

      2.申报项目应未获批市级及以上科研立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请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汇总、资格审核及形式审查,审核无误后将所有申报项目的《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申报表》(附件1)、《信用承诺(参考模板)》(附件2、需项目负责人签字)、《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需二级单位盖章)纸质版报送科研处A404,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kyc@cqipc.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二级学院名称+博士直通车项目+联系人,不接收项目申报人单独报送材料,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108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履行学校公章后返回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开展后续网络申报流程。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选择博士直通车项目在线申报,申报人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1014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表在线提交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不再提交纸质件。按照项目申报人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一旦正式提交,将不予修改、退回。

      3.用人单位、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其中,用人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型企业完成入库注册,且无严重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4.项目申报人和用人单位须出具信用承诺,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将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5.凡发现项目征集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的,可通过监督与投诉电话反映并书面实名提交相关情况。

      联系人:刘河清

      电话:61879309

       

      附件:1.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申报表

      2.信用承诺(参考模板)

      3.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4.《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5.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

      6.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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